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: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,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:按照协议(合同)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,应作为劳务费支出;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,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。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,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,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。
宏观研究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: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,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:按照协议(合同)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,应作为劳务费支出;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杭州公积金外地买房-杭州公积金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
2025-06-12 20:04
-
在pi商城买东西-介绍如何在π商城购物
2025-06-12 19:55
-
10月31日前海开源清洁能源混合C净值增长1.02%,近3个月累计上涨21.2%
2025-06-12 19:45
-
以太币交易所
2025-06-12 19:37



- meme币交易所中国能用么 meme币交易所在中国合法吗
- 国内比特币价格
- 10月31日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发起A净值下跌0.58%,近1个月累计下跌5.32%
- 10月31日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A净值增长0.80%,近3个月累计上涨13.2%
- 10月31日富国核心科技12个月持有混合A净值下跌0.44%,近1个月累计下跌5.92%
- 如何退回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?详细步骤解析。
- 10月31日汇丰晋信核心成长A净值增长1.01%,近3个月累计上涨31.21%
- 10月31日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净值下跌0.45%,近1个月累计下跌3.72%
- 10月31日博时周期优选混合A净值下跌1.29%,近6个月累计下跌7.48%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